[概 况]衡阳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于2008年5月设立,是衡阳市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行政效能投诉的工作机构,与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优化办)、市纪委行政效能监察室合署办公,开通了全省统一的“12342”行政效能投诉热线。中心内设投诉受理组、调查协调组、重大项目跟踪督查组和综合指导组,现有工作人员14人。
[宗 旨]政务全接触,服务零距离,“12342”,效能解民难。
[目 标]投诉处理百分百,群众满意百分百。
[工作职责]投诉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受理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关行政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行政效能情况的投诉;
2、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3、承办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受理范围]受理投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下列问题和行为的投诉:
1、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公共服务诉求事项应当受理而不受理;或在受理后,效率低下,未在规定时间办结的;
2、违反《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设定、受理和实施行政许可(审批)的;
3、违反政务公开的规定,该公开未公开的,或不履行公开服务承诺或告知义务的;
4、违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索要赞助,强行提供有偿服务的;
5、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
6、执行公务时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故意刁难的;
7、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等破坏企业周边环境和重点工程建设的;
8、搞有偿新闻、歪曲报道,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
9、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
10、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其他行为。
[投诉电话]12342。
[办公地址]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第一办事大厅二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