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经过严格的笔试、面试和体检,39名考生“杀”入2008年衡阳市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考核圈,接受最后一道招考程序——考核。
昨天,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公告,对39位考生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就考生的道德品质等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考核工作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执行,由市委组织部会同招考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面试合格人选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并对合格者进行考核。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以反映和举报考察对象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同时,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根据规定,受理举报时间为:2008年7月2日至2008年7月6日。受理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衡阳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8866607,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8292218,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8850146。(邹建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