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刘双喜报道 8月19日,衡阳县依法治县办联合衡阳县樟树乡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因摩托车载客而引发的赔偿纠纷。
8月15日,樟树乡金山村村民肖甲搭乘本村肖乙摩托车外出办事,途中,肖乙因驾驶不慎,导致翻车,造成肖甲右脚被摩托车的排气管烫伤,并因此花费医药费1200元。事故发生后,肖甲多次找肖乙要求赔偿治疗、药物等各种费用3000元,肖乙拒不答应;村调委会也多次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未果。在此情况下,肖甲声称要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找肖乙“算帐”。双方很可能会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情况十分紧急。
乡司法所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衡阳县司法局报告情况,县依法治县办闻讯后,决定与司法所联合开展一次“以案说法”活动。8月19日,在金山村肖甲家的纠纷调解现场,衡阳县依法治县办向双方当事人以及旁听的村干部和群众免费发放《城镇普法简明读本》30本及其各种法律资料200份,重点组织村民学习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通过县依治办和司法所摆事实,讲法律,耐心细致地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赔偿标准上相互作出让步,最终达成肖乙赔偿肖甲治疗、药物等各种费用1000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百日竞赛活动开展以来,衡阳县依法治县办结合矛盾纠纷调解过程,积极探索农村普法工作的新路子,以“以案说法”的形式宣讲法律法规,对全县的矛盾纠纷调处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0余万份,排查矛盾纠纷370余件,成功调处矛盾纠纷367件。

